2021年1月10日,是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抚松交警过节不放假,为维护社会安定、保障道路畅通,仍继续坚守岗位,尽心履行职责。这一天,抚松交警开展了逢十夜查酒驾统一行动,此次行动共查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3起,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1起。
杨某
号牌:吉fx1571
车型:正三轮载高家喜现场督导新北河水环境治理重点建设项目货摩托车
驾驶人:杨某
所属企业:个人
违法时间:2021年1月10日
违法地点:万良大街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测酒值:50mg/100ml
罚款:2000元
扣分:12分
刘某
号牌:无号牌
车型:正三轮载货摩托车
驾驶人:刘某
所属企业:个人
违法时间:2021年1月10日
违法地点:兴四路
高家喜现场督导新北河水环境治理重点建设项目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
测酒值:24mg/100ml
罚款:2700元
孙某
号牌:吉f5v499
车型:小型轿车
驾驶人:孙某
所属企业:个人
违法时间:2021年1月1高家喜现场督导新北河水环境治理重点建设项目0日
违法地点:鹤大线900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测酒值:52mg/100ml
罚款:2000元
扣分:12分
张某
号牌:吉fv3131
车型:小型轿车
驾驶人:张某
所属企业:个人
违法时间:2021年1月10日
违法地点:正阳大街
高家喜现场督导新北河水环境治理重点建设项目违法行为: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带行驶证,未带驾驶证,未按规定定期安全技术检验
测酒值:37mg/100ml
罚款:2300元
扣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提示: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 醉酒驾车的测试 2004)中规定,该规定指出,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高家喜现场督导新北河水环境治理重点建设项目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高家喜现场督导新北河水环境治理重点建设项目驾驶行为。
酒后驾驶的处罚标准:
1、酒后驾驶,暂扣高家喜现场督导新北河水环境治理重点建设项目6个月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2、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3、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4、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高家喜现场督导新北河水环境治理重点建设项目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5、酒后或醉酒驾驶高家喜现场督导新北河水环境治理重点建设项目,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来源:交通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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